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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愛動物出了名...

點點是我養了8年的第2任兔子


眼睫毛長又會放電,會黏我,是我最驕傲的寵物!

以下這兩隻




連主人都會咬了,是罕見比狗還會叫的怪兔!
右邊那隻仔仔...不談也罷!跟我不親,牠也活了3年多!
左邊那隻四百五是仔仔的母親,我也養了4年。
這兩隻只能混吃等死吧

而這隻大家都知道...
自從養了這隻惡犬,沒人敢來我家....



牠叫大頭!有神經質...也會咬主人,
有時乖的很,
曾經把塑膠袋裡的雞腿連袋子也一併吃下去...
也把叉雞排的竹籤連雞排也一併吃下去...
想搶回怕手也會被咬
我最痛苦的是...
我還要等10年才能養下一隻狗!
嘔!我的青春都葬送在這三隻不聽話的寵物。


我只認點點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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